项目名称 | 北京市门头沟区惠泽家园20号楼2-3层房屋出租 | 项目编号 | GL2022BJ1001628-2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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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方名称 |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 | |||
挂牌价格 | 0.66元/平方米/天 | 出租面积 | 1092.87 | |
租赁期 | 3年 | 房屋出租用途 | 餐饮经营 | |
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| 2023-02-15 |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| 1676908800 | |
委托会员 | 机构名称: | 联系人: / 联系电话: | |||
交易机构 | 项目联系人: 钱伟 / 联系电话: 010-83143078 | 部门负责人: 刘昕 / 联系电话: 010-66295769 |
出租方基本情况 | 出租方名称 |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 | 法定代表人 | 赵宏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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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地 | 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号 | |||
注册资本 | 0RMB万元 | |||
证件类型 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组织机构代码 | 证件编码 | 91110109747543900D | |
经济性质 | 国有控股企业 | 所属行业 | 居民服务业 | |
所属集团/主管部门 |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| |||
出租方联系人 | 何里 | 出租方联系电话 | 13811230196 |
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| 坐落位置 | 门头沟区惠泽家园20号楼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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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使用现状 | 空置 | |||
建筑面积 | 1638.19 | |||
房屋用途 | 商业,社区卫生站 | |||
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|
决策情况 | 决策类型 | 其他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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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| 批准单位名称 |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| 批准文号 |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动产经营工作专题会会议纪要(第11期) |
其他权利情况 | 无 | |||
其他披露事项 | 1、标的资产预展时间为挂牌公示期内,预展联系人:何里,电话;13811230196 ;艾晖,电话;13126672667。 2、本项目免租期含在租期内,租金调整方式自起租日为起始日期进行计算。 3、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,原合同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,原租户已腾退,目前房屋空置。 4、意向承租方在北交所报名时,需提交该标的物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的《踏勘确认书》,详见项目附件。 |
出租条件 | 租金挂牌价 | 0.66元/平方米/天 |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| 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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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出租面积(平方米) | 1092.87 | |||
起租日 | 免租期 | 1 | ||
租金调整方式 | 3年涨幅0.2元/平方米/天 | |||
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| 租金按照每半年度支付,支付时间以合同为准。押金为3个月租金金额。 | |||
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| 水;电;气;热1、租赁标的无物业费。 2、租赁标的内的公用事业费用(包括但不限于水费、电费、燃气费、供暖费)等单价均为相应服务公司商业标示的价格,由承租方承担,承租方应按时自行向相关部门缴纳费用,出租方不在其中作为中间人。 3、由于承租方缴费不及时引起的一切后果,承租方自行承担。 | |||
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| 餐饮经营 |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| 承租方需将装修方案及相关材料交于出租方,在获得出租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,可对租赁标的进行适当装修改造,并由出租方进行最终验收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出租方或第三方或公共设施设备毁损故障的,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及时恢复原状。用于装修改造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,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。承租方需按规定自行报批消防等手续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