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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信息

项目名称 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鼓楼南大街车厢胡同45号楼房三层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2BJ1001056-7
出租方名称 北京市皇城粮油有限责任公司
挂牌价格 1.9元/平方米/天 出租面积 550.05
租赁期 1年 房屋出租用途 其他
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-02-16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1676995200
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:  | 联系人:  / 联系电话:
交易机构 项目联系人: 刘传义  / 联系电话: 010-83143045  | 部门负责人: 刘昕  / 联系电话: 010-66295769

一、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

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市皇城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山
注册地 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政府街14号
注册资本 7548.8RMB万元
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编码 911101141026223104
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(企业)/国有全资企业 所属行业 零售业
所属集团/主管部门 北京市昌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
出租方联系人 贾雷 出租方联系电话 13501076046
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昌平区昌平镇鼓楼南大街车厢胡同45号
房屋使用现状 空置
建筑面积 1151.8
房屋用途 商业
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有供电、供水、供暖设施,普通装修
决策情况 决策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
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市皇城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
其他权利情况
其他披露事项 1.公告期内出租方发现任何不利于履行此项目租赁行为的事项时,出租方均有权无条件终结此项目,任何人无权索赔。2.本项目无免租期。

二、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

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1.9元/平方米/天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
拟出租面积(平方米) 550.05
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0
租金调整方式 3年涨幅5%
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租金:年付(如承租户确有要求,租金可分两次付清,每半年支付一次),押金:不低于年租金总额的25%。
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;电;气;热;物业费水电暖费用由承租方承担,直接交予出租方,水费10元/吨;电费依照供电部门的收费平均单价和实际用电量计算收取,出租方另行收取供电服务费0.55元/度;取暖费按出租方实际通知的交费标准交纳。
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其他商业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1.承租方在相关部门办妥必要的审批(备案)手续后将装饰、装修、改造方案报出租方审查,经出租方书面同意,可根据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必要的装饰、装修、改造,但承租方进行装饰装修改造时,不得损坏房屋的承重结构、主体结构和整体结构及其相关设施。 2.装饰装修改造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,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,在合同终止后也不做任何补偿。承租方应严格依照出租方审批的装修改造方案实施,装饰装修、改造工程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、行业标准,需要相关行政部门验收、备案的,承租方应当办理验收、备案手续,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。 3.承租方在装饰装修改造施工过程中要保证安全,严格执行安全生产、消防安全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,随时接受相关部门及出租方的安全检查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承租方应立即整改。